| 索引号: | 4114250001-ycxzfwhgdlyj-00000087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3-12-3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旅游 |
虞城县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虞城县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等1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旅资源发〔2018〕9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0〕18号)和《虞城县“十四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激发消费活力、推动产业升级、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全面振兴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乡村特色资源优势,立足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坚持产业、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三位一体”,加强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资源,创新发展模式,着力把乡村旅游规模做大、产品做精、环境做美、品牌做响、产业做强,让更多群众走上“致富路”,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绘就“木兰故里、魅力虞城”的美丽乡村新画卷。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乡村旅游业态产品更加丰富,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综合效益更加凸显,形成空间布局合理、产品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产业体系健全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力争培育A级乡村旅游村3—5个,河南省康养示范村、河南省乡村旅游示范县、河南省特色生态旅游示范乡(镇)、河南省休闲观光园区等企业园区类品牌共10个,打造美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3—5条,乡村旅游接待人数超过200万人次,带动农产品等购物消费达3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乡村旅游规划体系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河南省“十四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商丘市“十四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和《虞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紧密结合虞城县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实际需求,编制《虞城县“十四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重点乡镇及重点村结合本地乡村旅游资源优势、产业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编制地方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文化广电旅游局、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乡村旅游资源普查工作
按照《河南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统计部门指导各乡镇全面、系统、有效地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2024年底各乡镇完成乡村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乡镇人民政府)
(三)重塑乡村旅游发展格局
1.打造沿黄生态观光休闲旅游带。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以乡村振兴促旅游,以文旅促发展,把乡村旅游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布局。把黄河故道沿线各乡镇传统村落、特色文化、生态果园、生态观光农业园、农家乐等,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景”全域旅游新亮点,把黄河故道打造成“四季有绿、三季有花”“车在绿中行、人在画中游”横跨虞城东西的“故道绿廊”,实现县域内“处处是风景、村村有服务、人人当导游”的目标,将黄河故道变为“休闲健身之道、观光消费之道、农民增收之道、乡村振兴之道”。重点发展利民镇、乔集镇、张集镇、田庙乡、刘集乡。到2025年底,各乡镇至少推出1个乡村旅游特色村。(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发展中心、园林维护中心、水利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乡镇人民政府)
2.打造“主题村”乡村旅游品牌。根据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打好“特色牌”,走好“特色路”。依托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按照“旅游+”“+旅游”的融合发展思路,着力打造农业观光、农耕体验、农事节庆、生态康养、民俗演艺、人文历史、红色旅游、运动休闲、采摘垂钓等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结合黄河生态保护利用、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文化遗产挖掘利用,打造具有历史记忆、彰显虞城“木兰故里”等地域特点的主题村落。围绕“食住行游购娱”产业六要素,并参照主题村条件,做实内容、做优业态、做长链条,培育城郊乡郭土楼“孝善村”、乔集镇刘楼“杂技村”、稍岗镇孟庄“油画村”、李老家乡朱庙“剪纸村”、店集乡魏固堆“康养村”、刘店乡张庄“米酒村”、闻集乡郭老家“非遗村”、刘店乡韩庄“古白河小镇”等主题村。到2025年底,全县打造2-5个精品“主题村”。(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中心、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林业发展中心、卫生健康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3.打造田园风情乡村旅游休闲区。加快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以种植(养殖)基地、家庭农场、休闲农业庄园等经营主体为依托,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开发休闲采摘、亲子研学、农耕体验类旅游产品。重点发展田庙懂菜农业生态园、木兰行知园、古王集状元文化园、芒种桥蜗牛小镇休闲园、田庙万亩梨园、张集苹果采摘园、乔集烟云古寨休闲园等园区。到2025年底,各乡镇推出至少1个乡村旅游特色村。(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发展中心、园林维护中心、发展和改革委、文化广电旅游局,乡镇人民政府)
4.打造开发乡村特色产品。鼓励地方商品积极注册商标或申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依托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称号的虞城苹果、虞城酥梨、虞城荠菜、乔集乔藕等知名品牌和地方特色名吃,把故道沿线的“果、林、牧、菜、渔、水”农业产品包装成旅游产品,打造具有虞城特色的文旅产品品牌,形成自己的拳头产品,推广“农产品+互联网”发展模式,积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依靠懂菜农业生态园、科迪集团、通宝公司的食品加工业等多家龙头产业,为故道生态休闲观光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产业支撑。(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发展中心、园林维护中心、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乡镇人民政府)
5.打造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在以木兰文化、伊尹饮食文化为代表的文化旅游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和展示景区文化内涵,通过引经据典,搜集民间传说,丰富游览内客,增加旅客互动娱乐项目,增加景区的生命力和吸引力,发展以伊尹祠、木兰祠为主的文化游,以科迪奶业、食品工业园、钢卷尺为主的工业游,以田庙万亩梨园、张集苹果园,豫东花卉为主的生态乡村游,以县城四大公园为主的休闲游。做大“两节”(木兰文化节、田庙梨花节),提升“一城二祠三园”(利民古城、木兰祠、伊尹祠、古王集状元文化园、田庙万亩梨园、大虞春秋文化园),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点:一是沿310国道的古王集状元文化村、李老家朱庙剪纸村、乔集烟云古寨、乔集刘楼杂技村;二是沿208省道的木兰祠、伊尹祠、张庄米酒村、城郊乡郭土楼孝善村、利民古城、田庙生态廊道;三是主城区的大虞春秋、运河景观带、任家大院、马牧集老街、高新区,初步形成木兰文化、生态景观、城市风景、工业文明四位一体的旅游体系。(责任单位:县高新区、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发展中心、园林维护中心、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乡镇人民政府)
6.打造精品民宿创建工程。重点乡镇制订乡村旅游民宿发展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推进乡村旅游民宿的发展,打造一批叫响全国的乡村旅游民宿品牌。力争到2025年,打造以郭土楼村竹海为标准的50间乡村旅游民宿,形成示范效应,推进虞城县民宿品牌体系的构建。(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发展中心、园林维护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
7.打造乡村节事品牌。各乡镇围绕地方习俗、资源特色、节气与农事等至少打造2个有影响、有规模、有特色的节事活动品牌,策划乡村文化节、美食节、采摘节、丰收节、户外运动节等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全面构建虞城县乡村旅游节事品牌体系。持续提升做大做强“梨花节”“采摘节”“杂技节”等节会,旅游搭台,经贸唱戏,带动产业发展,提高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实现旅游效益和农业效益的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乡镇人民政府)
8.打造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在重点旅游乡村推进“五个一”工程建设,即建设一个旅游厕所、一个垃圾收集站、一个生态停车场、一个游客服务中心、一批旅游标识标牌。至2024年底,实现乡村旅游区(点)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鼓励在旅游交通道路沿线建设自驾车(旅居车)服务驿站、户外露营基地、乡村驿站等。(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发展中心、园林维护中心、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中心、水利局、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文化广电旅游局,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虞城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府规划引导,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乡镇结合本地旅游资源,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开门办旅游、全社会办旅游,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为全县旅游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制定乡镇规划。发展乡村旅游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重点指导一批不同特色、不同类型的旅游型村镇建设,抓紧编制和推出乡村旅游规划样板,将乡村旅游点规划纳入所在城镇和村庄规划中,并与相关规划衔接,统一编制、统一实施,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施的权威性。
(三)改善乡村环境。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乡村旅游景区及周边的环境治理。县农业农村部门优先扶持乡村旅游点农业项目建设。县城管、住建、水利等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加快建设乡村旅游点的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推进乡村旅游村镇街道硬化、绿化和亮化工作,指导旅游村进行房屋外表改造以及标牌、标识规范设置,全面推进旅游型村镇建设。林业部门按照优化乡村发展和人居环境的要求,实行乔、灌、草、花立体配置,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布局合理、植物多样、特色突出的乡村旅游景点。
(四)打造文创商品。大力推进“果进篮、花进盆、菜进盒、农副产品进袋”工程,提升地方农产品形象和附加值。提升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文创园区大虞春秋、文创街区马牧老街、文创企业木兰布鞋、文创品牌伊尹佩香坊、木兰粗布、木兰剪纸、木兰雕刻、木兰府酒、木兰鱼灯等文旅商品,形成自己的拳头产品,进一步做好“文创+”,通过“电商+基地+农户”的形式销往全国各地,保持文创发展的长久生命力。
(五)加强人员培训。县人社、教体、文化旅游、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将乡村旅游纳入行业培训计划,利用冬春农闲时节,通过送教上门、举办培训班、一对一帮扶等多种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重点对旅游项目策划开发、景区管理、民宿的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市场促销、传统技艺、民俗文化讲解等各类人才进行培训,重点提高乡村旅游从业者在经营服务、食品卫生、旅游安全、接待礼仪、餐饮和客房服务等方面的素质和服务技能水平。
(六)加大资金投入。县、乡财政要安排发展乡村旅游的专项经费,用于乡村旅游的规划编制、重点项目扶持、宣传促销、人才培训、表彰奖励等。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旅游项目开发,把支持农村发展的小额贷款往乡村旅游倾斜。同时,对重点项目采取集中招商的方式,引导大型文化旅游企业参与开发和经营。
(七)强化宣传促销。要制定以“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为宣传主题的乡镇旅游宣传促销方案,搞好乡村旅游产品的策划、包装工作;提高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充分利用我县旅游的资源优势,加强景区(点)与乡村旅游的协作与衔接,扩大乡镇旅游的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