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250001-ycxzfwhgdlyj-00000028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3-12-3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旅游 |
虞城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虞城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县文化广电旅游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使应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各行业安全,维护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河南省旅游条例》《河南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商丘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丘市文物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虞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处置本行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对工作。
1.4 等级划分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安全事故按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四级,行业突发事件具体参照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分级标准。
(1)特别重大(I级)是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重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3)较大(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4)一般(Ⅳ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造成10人以下重伤的。
1.5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起来,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融到日常管理中,提高突发事件防范水平。
(2)以人为本,全力救援。处置安全事故必须以保障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尽一切可能为受难者提供救援、救治和救助。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的作用。
(4)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发生地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动员一切力量,积极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接到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在15分钟内向当地政府、上级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确保通信畅通,报告及时。
1.6 应急预案体系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规范文件。
(2)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为应对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3)安全事故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安全事故制定的预案。
(4)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5)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旅游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和完善。
2 组织体系
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及时协调、联系,并在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协助下,做好安全事故的指挥、处置和救援工作。
组 长: 荣 敢 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 刘爱增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卫兵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成 员: 张凤丽 图书馆馆长
张 乾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宋致军 局办公室主任
高艳萍 人事股股长
郭红玲 财务股股长
胡江伟 公共文化服务和艺术股股长
吴玉军 文物保护股股长
苗笑波 博物馆馆长
王 鹏 旅游股股长
王富杰 文化馆馆长
张 鹏 文旅融合发展中心主任
张文品 行政服务大厅文广局窗口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卫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安全事故应急通信联络组、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护组、安全事故应急技术处理组、舆情应对组、安全事故应急善后处理组五个小组。
3.2.1信息报告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 先期处置
安全事故发生后,在报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 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启动相关预案,由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指挥或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安全事故,由该类安全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4 应急结束
根据安全事故的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照权限,适时解除警告,停止执行应急预案。
3.3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4 调查与评估
要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5 信息报送
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县政府进行电话初报,随后及时报送简要信息。
4 应急保障
4.1 交通保障
要做好应急救援车辆及相关救援物资的准备工作,救援时,优先保障救援人员的使用。
4.2 经费保障
根据文化广电旅游局应急资金保障措施、使用办法和管理、监督制度,在统筹兼顾各项支出时,应优先保证应急经费的支出并对应急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4.3 人员保障
要建立应急救援小组,确保能及时赶赴现场参与应急救援。
5 监督管理
5.1 宣传教育
要充分开展应对日常安全事故常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应急预防常识教育和提示,提高干部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多渠道公布应急救援电话。
5.2 培训演练
要加强对网吧、KTV、旅行社、有关旅游企业、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单位的培训,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及演练,提高文广旅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
5.3 责任奖惩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2023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