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50001-ycxzfycxjtysj-00000005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交通运输 |
关于开展2023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机构、道路运输相关企业:
为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运输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我县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
经营、优质服务,根据部颁规定和《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要求以及市中心《商丘市道路运输业规范企业管理实施方案》的相
关要求,虞城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对全县道路运输企业进行2023年度质量信誉考核。
2023年度企业信誉考核工作由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实施,由分管领导带队,各业务股室互相配合依照考核细则做好相关运输企业的信誉
考核工作。信誉考核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德刚
副组长:洪继州 高金州 李建箱 刘 杰
赵 静 周 艳
成 员:王文田 李红利 牛瑞卿 马 强 武 浩
郭 震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高金州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考核范围
凡2023年度在我县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业户和道路运输相关经营业户。
二、考核周期
本年度考核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及步骤
(一)客运企业(含客运站)
1、考核方法。企业根据各自的质量信誉档案对2023年度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自评,然后申请初评,由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组织初评,并将初评情况结合安全达标进行上报。由中心考核组对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并将结果整理上报备案存档。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到企业所在地实地检查,对企业进行考核评级,并将考核结果报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考核内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情况,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机制建设情况、安全达标开展情况,企业驾驶员和各类从业人员管理情况,聘用客运驾驶员应提供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明,驾驶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的落实;企业车辆是否有违章违法及处理结果记录资料;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货运企业(含物流、货运站)
1、组织专人到参加质量信誉考核的企业进行实地查验,要认真落实省中心《关于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管理的通知》,营运车辆档案内容是否齐全,管理方法是否规范。
2、严格执行《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认真查验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台帐,审核其聘用的营运车辆驾驶员是否参加了继续教育。
3、要按照《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实施办法》(交运发〔2011〕281号)的规定,核对各企业是否上报了申请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人员名单。
4、积极做好企业经营资质不达标、又存在安全隐患的 “五无公司”(无办公场地、无停车场地、无安全制度、无安全管理员、无安全例会)检查考核,特别是车辆在30辆及以下的企业,作为整治清理重点。要引导企业进行兼并、重组、联合,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按照执法程序坚决给予吊销经营许可,被吊销经营许可的业户营运车辆由原业户自行安排转户,否则下一年度将采取不予年审措施。
5、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商安监管〔2012〕6号)要求,严格检查车辆卫星定位、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在线率、车辆历史轨迹记录、车辆动态监管、车辆违法记录告知和处理的情况,严格运输企业平台的建设使用和对自己所属的车辆实施有效监控,凡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两个标准的企业平台和车辆,坚决不予发证和年审。
6、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机制建设不完善及安全达标未通过的企业不予参加考核。
(三)出租车企业
1、考核方法。考核组要严格依照《河南省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细则》的要求和实际掌握的情况对出租车企业进行年度信誉考核。
2、考核内容
经营者基本情况、企业管理情况、安全运营情况、经营行为情况、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机制建设情况、安全达标开展情况、运营服务情况、社会责任情况、稳定情况和加分项目情况等方面内容。
(四)维修企业
1、考核方法。维修股相关负责人牵头对辖区内维修企业进行宣传发动,并对维修企业报送的质量信誉考核材料先期核实后,由中心考核组组织安排考核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按照考核事项逐一打分,对考核情况进行等级划分,对获得AAA级维修企业和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上报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对评定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整理备案。
2、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维修质量保证、服务质量、违章记录,环境保护和企业管理情况等方面,为本次考核范围。
(五)普通驾培企业
1、考核方法。各普通驾培机构对上年度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按照《河南省汽车驾驶员培训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自评,自评材料上报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中心考核组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条件》GB/T30340-2013的规定对辖区内普通驾培机构进行考评,对达不到要求的驾培机构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完成,中心考核组对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核,对复核仍不合格的要抄告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停止新学员的招生培训。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将考核结果上报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组统一进行验收。
2、考核内容。教练车辆的等级评定;训练场地的科目设置;教练员的上岗执教情况,是否持证上岗;教学大纲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机制建设情况、安全达标开展情况;各项档案的完善情况;收费价格的公示和报备;只收费不培训或恶意压价;盲目招生造成培训学员积压及学员投诉处理情况;不使用驾培信息管理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信誉考核工作要求
1、所有被考核企业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考核资料。
2、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之路,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3、对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或连续两年度考核为A级的责令其进行为期半年的整改,整改期内暂停办理经营范围内新增许可业务。在整改时间内,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将对整改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对整改不合格的运输企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有关部令规定的相关条款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整改时间到期后,被整改企业以书面材料向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考核组报申请验收报告,中心考核组对提出整改事项逐项考核验收,合格的恢复办理经营范围新增许可业务,整改仍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由原许可机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吊销其经营许可。
4、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机制建设不完善、安全达标未通过的企业不予参加质量信誉考核。
5、考核组人员要认真负责,深入实地,要真听、真看、真查、真考,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一是听取企业基本情况汇报;二是现场查验,评价场地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现状。三是查阅资料,评价企业和车辆台账档案等;四是考核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6、质量信誉考核时间安排:
(1)企业申报自查时间:2024年2月9日至3月31日
(2)考核时间: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结束
(3)考核期间由组长张德刚负总责,主管副组长组织业务股室参与,积极高效做好信誉考核工作。
7、各企业要建立并规范车辆技术档案台账和从业人员的档案台账。
8、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股室积极做好各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信息抄告统计,处理结果的信息反馈归总。
9、信誉考核结束后,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将对相关运输企业的评价结果及各项考核指标数据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
10、质量信誉考核表格由相应业务股室分别下发。
虞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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