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250001-ycxzfycxgaj-00000030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09-11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虞城县公安局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宋孝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区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的建议(议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全面普查与科学规划:对城区的停车需求进行全面普查,包括不同区域、不同时间段的停车需求特征;根据普查结果,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明确停车设施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时序。
2.增加公共停车场建设:在商业中心、医院、学校等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优先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利用闲置土地、地下空间等建设多层停车场、地下停车场。
3.配建停车设施标准优化:修订并提高新建建筑物的配建停车指标,确保新建项目能够满足自身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停车需求;对已建成但配建不足的建筑物,鼓励通过改造、扩建等方式增加停车位。
4.推广立体停车设施:积极推广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智能停车塔等立体停车设施,提高单位面积的停车容量。
5.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设施;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
6.智能化停车管理: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时发布停车场的位置、空余车位等信息,引导车辆快速找到停车位;推广无感支付、预约停车等智能化停车服务,提高停车效率。
7.加强停车设施监管:建立健全停车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监管机制,确保停车设施的建设质量和运营规范。
8.整合停车资源: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内部停车场在特定时间段向社会开放,实现停车资源共享。
虞城县公安局
2024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