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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250001-ycxzfycxsthjj-00000053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5-03-1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保护

关于《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关于商丘市辉宏电动车有限公司年加工6万套电动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8 浏览次数: 【字体:

商丘市辉宏电动车有限公司:

关于商丘市辉宏电动车有限公司年加工6万套电动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局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 5 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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